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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有效地开展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和公安部关于测评机构的有关要求,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办公室同意、指定湖北省星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网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为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并在省公安厅对外网站上予以公布。各地、各重要信息系统单位可直接联系有关安全等级测评工作。
省公安厅要求湖北网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测评方法提高测评服务能力,与相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确保测评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为我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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